美国版权局将于2014年5月1日起针对版权登记、文档备案、特殊服务、许可部门提供的服务以及根据《信息自由法案》(FOIA)提出的请求等适用新的收费标准。 美国版权局的运作资金主要来自收取的服务费以及联邦政府的拨款。根据《美国法典》第17编第708节(17 U.S.C. 708)规定的程序,版权局定期重新考量其收费标准。在设置收费标准时,版权局会像其他联邦政府机构那样充分考
4月2日,加拿大竞争局发布了新一版《知识产权执法指南》(以下简称为修订案)并开始了为期60天的公众意见征询期。修订案主要反映了自2000年《知识产权执法指南》出台以来对《竞争法案》(以下简称法案)的各项修订。除一处例外,修订案都维持了2000年版指南在竞争政策和知识产权交叉领域所设立的概念性表述,但却并未触及更近一段时间出现的挑战其中最突出的要属竞争
TMclass是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开发的对商标申请中的商品和服务进行分类的在线查询工具。TMClass提供了可被加入该项目的所有国家和地区商标主管部门受理的商品服务项目名称及对应译文。如果申请人使用这些名称提交申请,就可消除因商品名称不符合要求而收到补正申请通知书的风险。 中国于2013年9月开始加入该项目的工作。2014月3月17日,中国商标局受理的商品服务项目正式接
2014年3月31日,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日内瓦文本)。据KIPO发出的一份新闻稿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为此举行了一个欢迎仪式。 海牙协定计划于2014年7月1日在韩国正式生效。据上述新闻稿称,WIPO满心欢喜地看到韩国加入海牙协定。据报道,WIPO法律顾问Edward Kwakwa说:韩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具有重要影响。此次韩国加入海牙协定的
涉外专利即将迎来一个利好消息。欧洲专利局(EPO)决定取消当前《欧洲专利公约》(EPC)第36条细则中对欧洲专利分案申请提交期限的规定,规定自2014年4月1日起生效。 据了解,根据2010年推出的现行相关制度,分案申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即在收到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后的24个月内提交,或在异议通知书指出同一专利族缺乏发明单一性的缺陷的情况下,在有关发明单一性规定
3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第68号令,决定对《专利审查指南》修改,将图形用户界面(GUI)纳入外观设计保护,新的审查指南将于5月1日施行。 此次修改将产品通电后显示的图案,例如,电子表表盘显示的图案、手机显示屏上显示的图案、软件界面等列为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客观上将包括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的设计排除在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之外的规定拟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