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 & 案例

我公司代理专利行政诉讼案胜诉

2011-07-12

应我公司代理的客户的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查宣告某中国公司的200410046807.5号发明专利部分无效。其专利权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采纳我方作为第三方当事人所主动提供的证据,认为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的决定证据充分,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从而维护了我公司客户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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