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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中国进行专利维权

2026-03-19

        当发现自己的专利可能被侵权了,不必慌张。在中国,专利维权是一个可以通过多途径、分多个步骤进行的过程。本文将对专利维权所需的工作和维权途径进行梳理,以为您对于如何在中国进行专利维权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维权前的准备工作

中国有句老话说得好,“不打无准备之仗”。要想进行有效的维权,在针对潜在侵权行为采取行动之前必须做好充足的准备。这些准备工作包括:

1)确认专利的有效性

在维权之前,首先要核实并确认自己专利的状态,例如检查专利是否已经授权、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按时缴纳年费、专利权是否稳定等等。

这项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避免因专利存在瑕疵而导致后续无法有效维权(例如,维权过程中专利被宣告无效从而导致权利丧失等),使得为维权所付出的工作和成本白白浪费。

尤其是,中国的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通常不经过实质审查,相对而言这两类专利的权利没有发明专利稳定。另外,当拿着实用新型或外观专利寻求司法或行政救济时,法院和专利行政管理部门通常会要求权利人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因此,如果维权涉及的是实用新型或外观专利,可以事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对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评价,以事先确认自己专利的稳定性。

不过专利权评价报告出具后,任何第三方均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获取副本。实践中,专利权评价报告犹如双刃剑——若结论积极,将有利于专利维权;反之则可能导致维权受阻。因此,是否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还需要根据专利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2)专利侵权判断

实践中,在锁定涉嫌侵权产品的情况下,我们通常建议权利人先做专利侵权分析,以确认该产品确实落入专利的保护范围。

有的权利人可能会拿自己的产品和涉嫌侵权的产品进行比对,认为只要对方产品和自己的产品相同,就肯定侵权。然而,实际上,判断是否侵权,需要将涉嫌侵权的技术方案与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进行比对。

由于专利权利要求在审查过程中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进行过修改、或者专利权人的实际产品可能经历过改版等,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的保护方案可能与专利权人的实际产品并不一致。因此,判断对方的产品或方法是否构成侵权,应当以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如果对方的技术方案包含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者等同的技术特征的,可以认定其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反之,如果对方的技术方案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比,缺少权利要求记载的一个以上的技术特征,或者有一个以上技术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的,不能认定其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3)证据的收集与固定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面对专利侵权,权利人通常需要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因此,权利人所准备的证据是否充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维权的成败。这里所提到的证据包括用于证明侵权行为的证据、用于证明索赔金额的证据等等[1]

实践中,侵权人一旦收到权利人的维权通知,经常会隐匿、转移或销毁相关的证据。因此,在针对潜在侵权行为采取任何具体行动之前,我们建议对相关证据尽早进行收集和固定,以防止证据的灭失。例如,可以通过公证购买、网页公证等方式,将侵权产品和侵权行为的关键信息进行提前固定,以为后续可能采取的正式行动做准备。

二、制定维权策略并采取相应的行动

在做好上述相应的准备工作之后,权利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维权策略并采取相应的行动。

在中国,专利维权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1)行政途径

行政救济是指向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寻求救济,即向被控侵权方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发生地的专利管理部门提交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

行政部门必要时可对侵权方进行调查,并通常委托专家判定被控产品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若认定侵权成立,行政部门将责令侵权方立即停止侵权,并销毁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设备、模具。若侵权方拒不停止侵权又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部门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需注意的是,通过此行政程序无法就侵权行为寻求赔偿。行政部门只能应当事人请求,就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寻求赔偿。

通常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决定需3-6个月,如果案件复杂,则可能需要更长时间。若任何一方不服决定,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总体而言,行政救济仅能较为快速地作出停止侵权的决定并调解损害赔偿数额。不过,决定的执行可能需要法院协助,且该决定并非终局,任何一方均可通过提起行政诉讼。

2)司法救济途径(诉讼)

司法救济是指向法院起诉,即提起专利侵权诉讼。这是最常见的维权方式。相较于上文提及的行政救济,司法救济更具直接性和强制执行力。

通常,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及侵权人之日起三年的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在专利授权日之前已知晓,则三年时效期从授权日起算。

专利侵权诉讼通常需要原告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专利权的有效性、侵权行为的成立以及赔偿金额等。若法院认定侵权成立,将判令侵权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满足原告的其他合理诉求。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周期一般为6个月。不过,由于专利侵权案件的技术性比较强,审理周期往往会比普通民事案件长。实践中,一审程序获得判决通常需要6个月至一年时间。如果案件复杂(例如,涉及的技术比较复杂,或者涉及专利无效宣告程序而中止诉讼等),则可能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

另外,若任何一方不服一审判决,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二审的审理周期一般为3-6个月。但鉴于专利侵权案件的复杂性,二审程序获得判决可能需要半年、甚至一年以上时间。

总体而言,司法救济的诉讼周期较长,但可以一揽子解决停止侵权和损失赔偿问题。如果权利人想要获得高额赔偿,这是首选途径。

3)告知函或警告信

若权利人希望直接要求涉嫌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也可向其发送告知函说明专利权的存在,或发送停止侵权警告函指出其侵权行为、要求停止侵权并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发送告知函或警告信不是权利人寻求司法救济或行政救济的必须程序。不过,发函的方式有可能促使涉嫌侵权方主动停止侵权或者与权利人协商解决纠纷。因此,这种方式可以作为权利人警示对方、寻求和解的一种手段。另外,如果对方在收到信函后仍然没有停止侵权,那么这封信还可以在后续侵权诉讼中作为对方故意侵权的有利证据,从而要求更高的赔偿。而且,具有明确请求的警告信的发送,还可以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从而为权利人后续提起侵权诉讼争取更充裕的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侵权人在收到信函后可能会有所警觉,从而隐匿、转移或销毁证据。因此,我们建议一定要在固定好证据后再发函,以免打草惊蛇。

另外,如果涉嫌侵权方在收到信函后不予理睬,则应考虑其他维权手段。

4)电商平台投诉

如果在国内网络电商平台(例如,www.taobao.comwww.jd.com)发现有销售侵权产品,权利人可考虑向该特定平台提交投诉。

与商标、著作权不同,平台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会更加审慎。权利人除了需要向平台提交权利证明和侵权产品链接等证据外,还需要提交具体的侵权比对说明。如果涉及的是实用新型或外观,平台通常还会要求权利人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一旦认定侵权成立,平台将要求侵权方删除侵权产品的相关链接。

通过电商平台投诉可以快速地删除侵权链接、下架侵权产品。不过,通过平台投诉无法获得赔偿。

另外,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技术比较简单的专利(例如外观专利)。如果是基于技术比较复杂的专利(如发明专利)的投诉,平台可能会要求权利人补充能够使其判定侵权事实成立的其他证据材料,比如法院出具的判定被投诉方商品为专利侵权商品的判决或行政机关出具的被投诉方商品为专利侵权商品的行政裁决文书。

三、小结

从上面可以看出,在中国进行专利维权的途径有很多种。不同的维权途径有各自的优缺点。权利人可以根据自己专利的种类、侵权人和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自身的实际需求(例如,是仅要求停止侵权,还是希望获得赔偿)以及时间、成本等因素的考虑,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途径进行维权。另外,无论权利人选择何种方式进行维权,维权前的相应准备工作(如证据的收集与固定)也非常重要,准备工作是否充分,决定了最终维权的成败。



[1] 关于如何准备相应的证据,可以参考笔者的另一篇文章:《WHAT EVIDENCE MUST THE RIGHT HOLDER PREPARE IN A PATENT INFRINGEMENT LAWSUIT?》(中文名:专利侵权诉讼中权利人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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