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实践中,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的权利要求修改规则,始终以限制为核心导向被解读和适用基于维护公众信赖利益、保障行政审查效率的考量,对修改的范围、方式、时机作出比较严格的约束,严防专利权人通过修改规避无效宣告理由、扩大专利保护范围,或是弥补授权阶段的撰写缺陷,确保程序的公正性与严肃性。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文件
本文基于实战案例,直面PPH和主动修改程序的常见冲突,试图为申请人提供一份兼顾效率与弹性的实战手册。
浅议确认不侵权的救济方式 在商场如战场的今天,不少企业都遇到过这种闹心事: 正当生意红红火火时,突然收到一份语气强硬的《律师函》或《侵权告知函》,指责你的产品侵犯了某项专利权。这可让人犯了难。如果回信辩解?对方可能置之不理;如果停产、撤回、甚至销毁产品?不仅前期投入打了水漂,市场份额也拱手让人;如果坐等对方起诉?这种悬而未决的不安状态就
本文将对专利维权所需的工作和维权途径进行梳理,以为您对于如何在中国进行专利维权有更深入的了解。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期发布《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本文简要介绍当前专利优先审查相关规定,并总结草案主要修改要点,包括调整发明专利申请提出优先审查的时机要求,使其与实践操作保持一致,为创新主体提供参考。
药品发明专利涉及的药品需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后才可上市;由于药品审查周期较长,很可能专利已授权但是上市审批尚未完成。为保障专利权人的权益,官方出台了药品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以使专利权人在正常专利期限到期后的补偿期限中继续拥有专利权。为此专利权人在关注药品期限补偿的提出时机、条件、文件、补偿期计算的同时,也需要注意补偿期间的保护范围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审查指南》(下称“指南”)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指南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我们对此次指南修改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梳理总结,具体如下。
2025年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首次将擅自设置他人商业标识为搜索关键词列为混淆行为,为规制该行为提供明确法律依据。本文结合修法与司法实践,为企业维权提供实务建议。
本文解析中国专利的绝对新颖性标准,分析在先公开的影响及例外情形,指导申请人正确判断技术方案是否已公开,并提供应对策略以保护创新成果。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入PPH改进倡议,将首次审查意见周期缩至三个月,大幅提升专利审查效率。PPH途径可加速授权、节省费用并提高授权率,为创新者提供高效审查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