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 PCT 申请在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 PCT 成员的效力已终止,主张实际应享有该专利申请权的人,对于其以公示的 PCT 申请人为被告的 PCT 申请权权属纠纷,仍具有诉的利益,人民法院可予审理。 某集团诉称:无锡某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某发明专利申请,申请公布日为 2016 年 8 月 24 日。某集团于 2018 年 5 月对无锡某公司提起专利申请权权属诉讼,主张前述
最高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涉及专利侵权生效判决中多个被诉侵权人赔偿义务执行时间不同时,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该侵权判决的追溯力认定问题。 周某系名称为可折叠移动终端支架的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其主张东莞某公司、深圳某公司制造、销售,福州某公司销售的手机壳支架落入其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起诉请求判令上述三公司停止侵权
在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中,即使涉案专利、专利申请文件记载的发明人不直接负责原单位关于涉案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的研发,但其基于在原单位的工作职责和权限能够接触、控制、获取相关技术信息的,不能仅因原单位另有他人直接负责该项技术研发,就简单否定涉案专利、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与相关文件记载的发明人在原单位本职工作或者被分配的工作任务之间
被诉侵权人在诉讼过程中有虚假陈述等不诚信行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确定权利人维权合理开支数额时的考量因素。 美国甲公司诉称:其系专利名称为内切葡聚糖酶STCE和含有内切葡聚糖酶的纤维素酶配制品的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乙生物公司许诺销售、销售被诉侵权产品,丙药业公司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侵权产品。故请求判令:1.两公司立即停止侵害涉案专利权的行
最高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专利分案申请视为未提出通知及行政复议上诉案件,在明确行政复议案件中审查对象的基础上,进一步阐明了在专利分案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如何选择处理方式的问题。 2020 年 3 月 7 日,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一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2020 年 10 月 11 日,某公司以原申请为基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分案申请。 2021 年 3 月 22 日,
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目标在于,尽力使专利权利人恢复到若不发生侵权行为时其应有的状态,以维持创新动力。对于未公开销售的产品而言,因无法通过其市场销售情况直接计算侵权损害,故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与实施专利技术方案相关、获得市场利益最直接环节的产品作为侵权损害赔偿计算的参考依据。 广东甲公司诉称:其系名称为用于铆紧磁控管上盖的铆盖模具的发明专利
一个时期以来,因专利权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导致专利无效宣告行政程序中止,从而对关联的专利侵权民事案件的审理和裁判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日益增多。个别案件中,还出现了专利无效宣告行政程序实质上系因专利权人自身的原因被中止,导致被诉侵权人无法通过无效宣告行政程序进行对抗,引起双方重大利益失衡。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中指出,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中指出,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与其作出的技术贡献、创新程度相适应;专利审查档案是解释权利要求,合理确定保护范围,继而进行侵权判断的重要依据;相关专利无效决定中认定权利要求具有创造性并维持其有效的具体理由,以及权利人在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有关权利要求的相关陈述,均属于涉案专利的审查档案,在认定被诉侵
无效宣告请求人仅主张本专利不具备新颖性故亦不具备创造性,且未提出本专利不具备创造性的其他具体理由,专利行政部门未告知专利权人本专利不具备创造性的其他具体理由,亦未给予其针对该具体理由陈述意见的机会,径行认定本专利具备新颖性但不具备创造性,专利权人主张无效宣告审查程序违反听证原则,构成违反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某公司系液晶取向
如果将现有设计特征组合形成专利设计需要通过衔接呼应、过渡协调等较大改变和调整才能组合形成一个外观和功能协调统一的整体,则通常可认为该组合过程超出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难以想到将这种设计特征进行组合,此时可认定现有设计不存在该组合启示。 自然人王某系伸缩式标高尺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2021年6月8日,某公司针对本专利权提出的无效宣